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制度

发表单位:det.365外网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5-07-14

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活动的规范性规定,既属于各企业制订的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有下列几个制度。
(1)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①民主管理联席会每季召开一次,由厂工会主席主持,由厂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代表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参加。
②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2)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处理制度
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

 

 
 
Copyright 1997-2005 Fosh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det.365 版权所有 1997- 电子邮箱:fsic@foshan.gov.cn 粤ICP备05033682号
网站主办方:det.365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