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顺
修改后的《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长期以来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制度,是国际上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三方协商作为一个原则,已经被绝大多数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所接受并具体实施。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劳动关系的调整要逐步与国际接轨,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尽快建立起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形式、内容、原则。 主体主要是确定谁来协商的问题。一般来说,三方协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工会和企业。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在三方协商中起组织、引导、协调的职能,它通过与工会和企业组织的经常性接触与沟通,宣传政府方面的政策意向,争取双方的认同,并将达成一致的意见,以实现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工会是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方。它是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要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有关劳动政策的制定能够真正体现职工的利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企业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的是企业组织,它在三方协商机制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它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协商和广泛的活动,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利益。 形式主要是解决通过什么组织形式来协商的问题。三方协商的组织形式,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模式。一般来说,三方协商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比较固定的三方性专门机构或委员会,也可以是在某个社会层面召开的三方性会议,还可以通过三方签署的文件形式得以体现。总之,三方协商的组织形式比较灵活,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 内容主要是解决协商什么的问题。三方协商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所有为三方关注的问题都包括其中。但三方协商的重点应当是与劳动关系有关的问题。一般来说,三方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1)劳动就业。(2)劳动报酬。由三方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的幅度、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标准、工资支付规定等。(3)劳动安全卫生。协商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的目标、措施、制度,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社会保险。包括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种类、待遇、条件以及保险费的缴纳等。(6)职业培训。研究确定培训的鼓励性政策、培训的资金投入、培训的保证措施等。(7)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问题。协商研究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原则、内容、程序,采取推动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施的措施。(8)职工民主管理。按照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研究各种所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内容、要求。(9)劳动争议处理。通过三方协商的方式处理争议,有助于矛盾及时化解并得到公正解决。 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中,应遵守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即三方协商的内容、程序和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2)平等原则。劳动关系协商的三方是平等的主体,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的行为。(3)合作原则。通过协商,使三方在社会经济和劳动政策上形成共识和一致立场,实现三赢。(4)利益兼顾原则。在三方协商过程中,要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正确处理职工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5)维护稳定的原则。在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在我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应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转变观念,达成共识。要破除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政府采用行政手段调整劳动关系的传统意识,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用市场化手段调整的新观念。特别是各级政府要适应这种转变,自觉地接受与工会和企业组织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的要求,工会和企业组织也要改变对三方协商的可能性与效果的怀疑态度,树立与政府部门进行平等协商的精神。 第二,完善立法,健全制度。修改后的《工会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但比较原则和笼统,操作性不强。有的地方虽然也颁布了三方协商的法规、规章,但法律效力不够。应尽快制定有关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专门法,使三方协商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把三方协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第三,加强培训,准备人才。三方协商机制能否有效运转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人。因此,应当加强对三方协商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协商的水平,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转自国家邮政工会网http://www.cptu.org.cn/gyyj/llqy/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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