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集体协议

发表单位:det.365外网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5-07-14

×××公司工资集体协议
广东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为建立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市汽车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本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 公司、工会在协商工资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平合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2、 本工资协议对公司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 工资执行的制度
3、公司实行岗位技能浮动工资制和计时计件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
4、职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工资协议制定的最低标准。
5、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月按20.92天计算职工的工资。
6、公司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参考××市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02年度本公司职工的年度平均工资为10080元/年。
三、 工资分配
7、工资分配由公司、工会双方协商决定,综合考虑职工岗位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定科学、合法、合理、富有竞争力的按分值实施浮动工资分配机制。
8、职工的浮动工资组成分三部分,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工资(行车补贴、物价补贴、岗位补贴、水电煤气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其它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产假、婚假、病假、丧假)、奖金(安全行车奖、劳动竞赛奖、年度综合奖)。
(1) 职工月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2) 职务津贴是以职工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确定的浮动分值作为补助(按《关于××市公共汽车公司实施全浮工资制的试行方案》执行)。
9、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个人基本工资作为基数,工作延长时间、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分别按150%、200%、300%计发加班工资。
10、公司在一年内完成上级下达的营运指标,个人完成本职任务,全年满勤的,享有年终奖(春节生活补贴500元)。但在发放前离开公司的,不得享受。
11、产假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婚假、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和丧假按100%计发。
12、病假工资、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经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按照职工病假前三个月的平均浮动工资百分比计发。当月门诊病假一周内每天减50%计发,超出一周每天减4%计发,20天后按25%计发;住院病例每天减4%计发,20天后按35%计发;最低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有实际困难者,可申请生活困难补贴。
四、 工资增长和发放
13、公司根据××市物价上涨指数、公司经济效益、同行业工资水平等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公司实现当年完成上级下达产值和利润,安全行车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年职工工资总额可增长1%至3%。如公司不能完成上述指标,职工工资可维持现有水平或适当下调。
14、公司按月以人民币发放职工工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8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15、职工工资必须足额发放,公司不得克扣或减发工资,但有下列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职工工资:
(1) 个人所得税;
(2) 代扣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扣除的抚养费、赡养费;
(4) 因职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的;
(5) 职工旷工或事假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协议生效期限及重新订立
16、工资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于7日内将本协议一式四份及说明,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劳动部门自收到本协议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即行生效。
17、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公司和工会双方可协商下一年度的工资协议。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18、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职工发生有关工资争议,应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
19、本协议由公司和工会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保存一份。本协议可与集体合同一并上报审查,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公司和工会选派出相等人数组成协商小组(常任制)负责每半年检查监督本协议与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
21、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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