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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余红
职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荣誉:2009年佛山市劳动模范
感言:荣誉是工作岗位给的,今后还一如既往,守纪守法守良心。 | |
■文/本报记者 王晓丹
■图/本报记者 甘建华
“你好,这里是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4月22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接起咨询电话的余红温柔细心。她现在虽然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副主任,每周三仍抽出一天时间,在前台接待市民咨询。她说,只有那样才会了解基层的声音,为弱势群众服务好。
为三峡移民追讨建房款
余红既是市法援处的副主任,同时也是法援律师,亲自为群众办理过很多起案件。2007年的一天,一位愁眉不展的中年男子找到余红。在余红的宽慰下,他慢慢诉说出自己的苦闷。
原来,该男子姓李,是从三峡安置到高明的移民。他搭上全部身家,将房子交给老乡谭某建造,谁知道修好的房子却有严重质量问题。一审告到法院,因为当时李某缺乏证据,被驳回起诉。判决后,该房子的鉴定结论才出来:该房子修复工程量大、不易保证质量,宜整体拆除。拿到鉴定结论书的李某立即找到了市法援处。
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余红利用当天午休时间,代书了上诉状和要求缓减免诉讼费用的申请,以方便他下午去佛山中院立案。随后她和同事承办了该案。经过不懈努力,佛山中院全部采纳了余红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承建方谭某赔付李某建造房屋工程材料款11125元、拆除房屋工程费用6000元。
为此,李某感动得热泪盈眶。拿着判决书的李某非要余红收下其两个品学兼优的儿子的照片以作纪念,表示要让儿子好好读书日后回报社会。
做为一名法援律师,她还多次承办农民工追讨欠薪案、劳动争议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案子。在法援处三年,她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30件,直接监督案件80件,接待群众咨询1500人次。
法与情之间的调解人
做一名优秀的法援律师很难,既要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益,又要从对方的实际情况考虑,消灭矛盾,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死亡,其亲属一方要求民事赔偿的。这种案件中,往往有很多加害人本身是没有赔偿能力的。如果受害一方一味坚持,可能赔偿就无法兑现。“有的时候,我们就是法与情之间的调解人。要服从法律,还要考虑现实。”余红说。
在接待群众中,有些受害人常常是固执己见,过分强调自己受到的伤害,不考虑对立面的情况,提出过高的要求。遇到这种情况,余红有独到的解决办法。
“首先要换位思考,让他们得到倾诉。” 余红说道,“听他们说完,起码让他宣泄,觉得自己受人尊重,让矛盾缓冲一下。”听当事人倾诉完,余红会用专业知识告诉受害人哪些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哪些要求是过高的,让当事人心里有底。“实事求是,正话反话都要说透,打官司不是生活的唯一,这样当事人才能摆正心态。”
一线工作促成心态改变
工作上的专业来自于谦虚好学的态度。或许不是科班出身的缘故,余红对自己的要求比别人更高。在大学里她读的是政教专业,1994年通过自学考过了律考。目前,已经取得中大法学的硕士学位。“专业知识经过一段时间就会被淘汰,但求知的兴趣和态度能使你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库。”她不但自己谦虚好学外,对下属要求也很严格。“我要求我们的科员对群众咨询的各个问题都要清楚,在这方面成为行家里手。”
同科室的同事裴连告诉记者,余红还是热心肠呢,她给前来咨询的生病群众买过药和吃的,还给过穷困的咨询者钱。
几年一线工作,长期接触穷困群众,使她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现在觉得知足常乐很重要,平淡就是幸福。”
对于获评市劳模,她很谦虚很淡然,“我得劳模是这个岗位给我的,全市还有很多优秀的法援律师。今后的工作我还将一如既往,做到守纪守法守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