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简要程序
按照《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届满须换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召开会员大会选举时,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一般程序是: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会员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秘书组、宣传会务组等,负责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务工作。
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方案:
方案主要包括会员代表的产生和比例、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办法和会议经费等。换届选举方案需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报送换届选举的请示
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送换届选举的请示,可同时报送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具体可参考附件1)。待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作出批复后,具体布置换届选举工作。
1、协商基层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应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上级工会和企业协商提名,也可有会员或会员代表提名,也可由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提名,由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同级党组织的应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通过协商确定候选人,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可参考附件4),经审查批复后,用红榜公布候选人名单。
2、委员名额: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应依据会员人数多少来确定:25人以下的,可不建立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副主席或组织员1人;25~100人的,设委员3~5人;101~200人的,设委员5~7人;201~1000人的,设7~15人;1001~5000人的,设15~21人;5001~10000人的,设21~29人;10000人以上的,委员不超过37人。
3、常务委员会:大型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经市(区、县)总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9~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7人。
四、选好会员代表。
(举行会员大会的不需选举工会会员代表)
1、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会员代表比例:会员代表要求在车间班组及各部门的会员中分别推选产生,产生的代表数占会员的比例,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5%至20%,人数少的单位比例可大些,人数多的单位比例可少些。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是代表。
3、会员代表的代表性:会员代表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中的工人代表、学校或科研单位中的教职员工、科研人员的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代表、青年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4、会员代表的选举方法:会员代表一律按照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会员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为正式代表。
五、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筹备组需要进行相关筹备工作:
1、会员代表选出后,将会员代表名单提交工会筹备组进行资格审查。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不设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编制会员(代表)花名册。按车间(科室)编制会员(代表)花名册,以便会议备用。
3、编写候选人简历。编写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简历,供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时用。(见附件2)
4、起草文件。起草的文件包括有《大会选举办法》(见附件3)、选票(见附件4)、上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主持词(见附件5)。
六、召开首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基层工会
(一)首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主要是:1、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以及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等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可即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正副主席(人数少的单位可只设工会主席一人,不设副主席)及其他委员分工;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主任(人数少的单位可只设经审主任一人,不设副主任)。
(二)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主要程序: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工会筹备组领导。选举前,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
(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
(6)检查票箱、贴封;
(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
(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9)划写选票;
(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
(11)投票;
(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3)计票;
(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八、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
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应书面形式(可参考附件6)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批。